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捷报比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捷报比分工作即将全面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捷报比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捷报比分工作以线下方式进行(个别特殊情况需采取网络视频捷报比分形式的,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
各学院结合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制定出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捷报比分总体工作安排,应包括捷报比分时间、答辩形式、捷报比分委员会构成、准备情况等内容,工作安排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捷报比分范围和时间安排
捷报比分工作适用于我校符合捷报比分条件且拟申请捷报比分的全日制本科生。2023届毕业生捷报比分工作须在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8日内完成。
三、具体要求
(一)学生
1.毕业论文(设计)捷报比分是对学生的一次考试,参加捷报比分的学生应严肃对待,不得迟到。无故未参加捷报比分及捷报比分不通过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2.捷报比分过程中,捷报比分学生应按照捷报比分老师的要求,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的意义、主要观点、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手段,有哪些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每个学生捷报比分的总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按结业处理,取消本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允许其在下一次申请学位之前重做、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论文捷报比分(时间另行通知)。重做、修改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周,经捷报比分委员会复审通过,成绩评定为及格。
4.注意事项
答辩前,学生从维普毕设系统中自行打印①《捷报比分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②《捷报比分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③《捷报比分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审核表》、④《检测报告》,以及答辩论文纸质材料,于答辩当天带到答辩现场,交给答辩小组组长。
(注:维普毕设系统导出上述4份材料的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上述前3份材料均需指导老师签字,以用作留档管理。)
(二)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登录维普毕设系统分配捷报比分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三)捷报比分工作小组
由捷报比分小组实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捷报比分工作。
1.各学院捷报比分小组成员应由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组成。各捷报比分小组具体组织捷报比分,每个捷报比分小组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原则上应至少包括1名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捷报比分小组设捷报比分秘书1人,协助办理捷报比分有关事宜。
2.为了真实反映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和学生完成论文(设计)的质量,必须实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捷报比分老师与指导教师严格分离的制度。
3.为便于捷报比分工作的开展,捷报比分小组可参考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表、中期报告表、评阅审核表、检测报告中的内容,实施捷报比分工作。
4.捷报比分结束后三天内(2023年5月31日前),由捷报比分秘书将捷报比分意见及捷报比分成绩录入维普维普毕设系统中,系统按照0.4:0.2:0.4(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捷报比分小组)的权重自动生成总成绩。
成绩采取五级评分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3。
注:教务处于2023年6月1日统一往正方教务系统导入成绩,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维普维普毕设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四、材料留档
(一)各项表格材料
1.《捷报比分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捷报比分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3.《捷报比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审核表》
4.《检测报告》
(二)《捷报比分本科论文(设计)捷报比分记录》纸质版,见附件4。
(三)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
1.学生:捷报比分结束后,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PDF版)上传维普毕设系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处需有指导老师与学生本人的手写签名)。为保证学院档案留存的及时与完整,最终稿(PDF版)上传工作须于2023年6月4日前完成。
(注:最终稿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必须提交PDF版,且不能限制编辑。)
2.指导老师:捷报比分工作结束后,对需修改的学生论文给予及时指导,并于维普毕设系统中,对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PDF版),进行审核把关。
(注:捷报比分记录留存纸质版,其它上述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归档;上述材料的归档需在2023年6月4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书面总结材料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联系电话:0538-5397731(教材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
1.学生导出相关表格操作说明
2.教学秘书分配捷报比分组操作说明
3.评分标准
4.捷报比分记录
5.最终稿操作手册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